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纪检监察处发布时间:2024-04-30浏览次数:10

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24五一、端午将至,按照中共辽宁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中共辽宁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工作要求,为牢牢守住“两节”节点,贯通联动做好节假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https://mp.weixin.qq.com/s/riHMKdSENrp0wYB7ecOUEQ

2.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https://mp.weixin.qq.com/s/9iuqtJFmw9Sl9xhCX-rm4w

从典型问题、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加强作风监督

各部门(单位)要紧盯党员干部在回家省亲、外出旅游期间或在本地以朋友聚会为名,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宴请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保持从严态势。

三、强化纠树并举

各部门(单位)要深化运用节点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坚决纠治“四风”问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节前教育,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反对铺张浪费,摒弃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和谐社会风尚、树立学院新风正气。

学院纪委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处,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 

请各单位于6月10日中午12时前报送组织学习案例通报和纠治“四风”问题工作情况,无需穿靴戴帽,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纪检监察处邮箱。

监督电话:0416-3212024

监督信箱:jjjcc@ln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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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