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二十四日
2.地点:学院滨海主校区田径场
二、竞赛项目
学生分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1.学生男子甲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
4×100m接力、4×400m接力、三项全能(100m、铅球、跳高)
跳高、跳远、立定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学生男子乙组:100m、200m、400m、800m、1500m、
4×100m接力、4×400m接力、三项全能(100m、铅球、跳高)
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
3.学生女子甲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
4×100m接力、4×400m接力、三项全能(100m、铅球、跳高)
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
4.学生女子乙组:100m、200m、400m、800m、4×100m接力、
4×400m接力、
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
5.教工男子甲组(36周岁以下):60m、立定跳远、飞盘掷准、实心球。
6.教工男子乙组(36周岁至45周岁):60m、立定跳远、飞盘掷准、实心球。
7.教工男子丙组(46周岁以上):60m、立定跳远、飞盘掷准、实心球。
8.教工女子甲组(36周岁以下):60m、立定跳远、飞盘掷准、实心球。
9.教工女子乙组(36周岁至45周岁):60m、立定跳远、飞盘掷准、实心球。
10.教工女子丙组(46周岁以上):60m、立定跳远、飞盘掷准、实心球。
11.教工男:4×100m接力(不分组别)。
12.教工女:4×100m接力(不分组别)。
13. 教工:飞盘掷准团体赛(不记成绩)。
三、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石化学院各系及农经校各系学生、国际学院留学生、石化学院各分工会及农经校工会会员。
2.学生以系为单位报名,甲组为石化学院各系及国际学院留学生、乙组为农经校各系。各系限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
3.教工以分工会为单位,每单位限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
4.学生甲组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四人(全能除外),可兼报接力。学生乙组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六人(全能除外),可兼报接力。
5.学生甲组、乙组全能比赛的运动员,只能报全能一项,每项限报四人,可兼报接力。
6.接力项目学生组男女限报各二队参赛(人数少的系男女可各报一队),教工各分会男女各出一个代表队(不分年龄和组别)。
7.正式在籍学生、全民、集体职工(不含临时工,外聘教师),思想进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长跑项目需要医院体检证明)。
四、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运动员比赛号码报名后,编排时确定,号码布各系自备。规格20×25cm。胸前和背后分别佩带号码布。不佩带号码布或号码布不全的运动员禁止参加比赛。
3.学生组跳高比赛,起跳高度为学男甲组1.30m、学男乙组1.20m、学女甲组1.05m、学女乙组1.00m。全能项目跳高男子起跳高度为1.14m,女子为1.01m。
4.教工飞盘掷准比赛规则为一人5+1个飞盘,在标志线后(男10米、女8米)往九宫格标靶投掷,5号区域为1分区,2、4、6、8号区域为2分区,1、3、7、9号区域为3分区,最终以前5次投掷总分计算最终分数,如遇积分相同,以第6投成绩决定名次。
5.教工飞盘掷准团体比赛规则,以分工会为单位,每单位6名队员(教工甲、乙、丙组各2人,其中女教工最少2人,中共党员及民主党派最少2人,中层干部以上最少1人),每轮每人1个飞盘,共三轮。最终以总成绩计算最终分数。
五、记分、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学生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全能项目均取前八名,按14、12、10、8、6、4、2、1记分。接力项目均取前六名,按14、10、8、6、4、2记分。
2.教工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接力项目均取前六名,按14、10、8、6、4、2记分。教工飞盘掷准团体比赛不记分。
3. 学生打破学院单项最好成绩者得分加倍。
4.学生团体名次排列顺序按得分多少计取。如遇积分相等,以打破记录多者在前,其次第一名多者排列在前,以此类推。学生团体总分取学男前三名,学女前三名,学男、学女总成绩前三名。
5.教工团体总分前三名(教工男子甲、乙、丙组。女子甲、乙、丙组总分之和)。
6.接力项目前六名、单项比赛前八名,分别给予奖励。
六、报名和领队会
请各单位学生在4月18日15:00-15:30,将报名单(电子档)和纸质报名单(纸质报名单需系书记签字)提交体育教研部。滨海校区联系人:吴庆军 电话15941619432 短号码61132。古塔校区联系人:闫峰 电话:13464620509短号码61509。教工报名单由各分工会于4月18日下班前,交到学院工会。注意(报名单格式不得更改)。
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七、大会设立“精神文明系”和“精神文明分会”两项精神文明奖, “精神文明系”取前三名,“精神文明分会”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八、其它
1.比赛前20分钟检录,三次宣召不到视为自动弃权。
2.大会成立检查小组负责处理学生、教工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事件。一经查出,除取消名次外还要通报批评,而且取消其所在单位精神文明评选资格。所有参赛运动员所穿钉子鞋必须符合塑胶场地使用的跑鞋。
3.本规程未尽事宜领队会商定。
4.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