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成效,进一步营造关心关注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现评选和表彰一批在2021年“七彩生命 绽放青春”5.25心理健康活动月期间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具体评选和表彰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一、大二全体在校生
1.先进个人:心理健康活动月期间,指导、组织其他学生参加、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本人参加多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积极分子:活动月期间积极参加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获得奖项者优先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
1.活动月期间,积极参加学院、系组织开展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在参加的学院、系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特等奖的至少一个或获得二等奖的奖项至少两个。
3.负责院系或班级或宿舍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并在工作中发挥积极宣传、引导、带动作用。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可申报。
(二)积极分子
1.活动月期间,积极参加学院、系组织开展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在参加的学院、系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获得三等奖或优秀奖至少一个。
3.积极协助院系或班级或宿舍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并在工作中发挥积极宣传、服务作用。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可申报。
三、申请办法
1.填写申请表
由申请个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所交材料只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邮箱2943906249@qq.com。
2.各系评审推荐
由申请个人所在系初步审核后以系为单位统一报送。
3.心理咨询中心审核
心理咨询中心对各系推荐的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名单。
四、评审办法
心理咨询中心将严格依据评选条件评选。
五、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日下午5:00,逾期将视为放弃。联系电话:3212037。
附件:2021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申请表(最终版).docx
心理咨询中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