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落实落细,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高校“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1〕125 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将于5月份举办学院2021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七彩生命青春绽放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6月
三、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心理咨询中心
承办单位:各系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赤子心向党”心理影片展播
(学院第七届“心随影动,阳光心理”心理电影展播活动)
1.时间:2021年5月9日-13日晚自习
2.地点:各班级教室
3.参与人:全校学生
4.活动的内容及意义:通过优秀电影的展播和赏析,让我们更加深切的体味生活的苦乐酸甜,喜怒哀乐,就让我们细细的品尝人生,以不同的视角感悟本我,于流光声色中快乐、健康的徜徉在人生之路。本次心理电影展播活动中的心理电影由心理咨询中心提供,各系活动负责人统一到心理咨询中心拷贝影片,每班活动负责人到所在系活动负责人手中拷贝3-5部心理影片作为活动期间的展播内容。组织观影学生填写活动满意度调查问卷。
(二)“橙实心感恩”公益实践
(院心理协会心理志愿者公益实践活动)
1.时间: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参与人:院心理协会、各系心理部全体成员
4.活动的内容及意义:通过参与各类心理志愿服务,巩固与增强对国家,社会及他人的责任感,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健康的心理与坚强的意志,形成团队协作意识,从而在无私奉献中,进一步获得心灵的净化与精神的升华。通过参与心理志愿服务,有利于开拓心理学知识视野、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心理志愿者的组织、协调、沟通等能力也得以锻炼并提升,有利于丰富其人生阅历和生活体验。为长期联系的定点志愿服务机构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经过相关机构老师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后,提供有效志愿服务10次的志愿者,为该志愿者颁发由心理咨询中心和志愿服务机构共同颁发的志愿服务证书。
(三)“黄金心时代”心理知识竞赛
(学院第四届“树立健康理念,放飞青春梦想”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竞赛)
1.时间:2021年5月-6月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参与人:全校学生
4.活动的内容及意义:为了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敏捷的思辩能力,营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理论研讨氛围,拓展大学生视野,丰富校园生活。心理咨询中心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心理知识竞赛练习题库,各系组织初赛,成绩优秀的选手推送至院级决赛,并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为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绿化心人生”21天读书打卡养成计划成果展示
(学院第七期“21天读书打卡养成计划”心理读书会活动)
1.时间:2021年5月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参与人:全校学生
4.活动的内容及意义:为了扩大学生心理学书籍阅读量,增加学生的语言积累,活跃校园心理文化,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让每一位学生与书为伴,养成爱读书、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塑造良好的校园心理氛围。评选出若干名优秀读者,制作成果展示视频,在“辽石化院心灵驿站”公众微信平台推送展示,为优秀读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青春心绽放”VR射箭大赛
1.时间:2021年5月26日-28日
2.参与人:院心理协会学生干部
3.地点:勤学楼414室
4.活动的内容及意义:VR虚拟体验是一种全体感的活动项目,通过结合空间定位,动作捕捉与VR虚拟现实技术结合而创造一种全新的放松模式,让同学们真正的穿越到场景当中,感受到快乐,放松,挑战,也让同学们在真实的体验中更多地了解科技能创新美好生活的品质!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蓝台心演绎”心理情景剧
(学院第六届心理剧大赛)
1.时间:2021年5月13日
2.地点:善学楼合班三
3.参与人:铁北校区院心理协会、系心理部全体成员、各剧目演员,大赛评委
4.活动的内容及意义:以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为题材,自编、自导、自演,创作心理情景剧,在角色扮演中体验内心世界,实现自我成长,展现当代青年学生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各系组织心理情景剧初赛,将第一名作品推送至院里参加决赛。心理咨询中心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打分,最终评选出团体奖项和优秀编剧奖。并为获奖团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紫悦心成长”
(学院“展现青春活力,激昂青春梦想”学生心理骨干心理趣味运动会)
1.时间:2021年5月28日
2.参与人:院心理协会、各系心理部全体成员
3.活动的内容及意义:举办团队合作主题心理趣味运动会,通过心理游戏互动,促使学生在团体中自我觉察、自我体验、自我调节,促进健康成长。活动结束时为参加活动的学生干部发送运动会纪念品。
(2021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1.时间:2021年5月17日-6月4日
2.“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协会干部、优秀心理协会会员”评选范围:班级心理委员、院系两级心理协会干部或院系两级心理部学生干部、院系两级心理协会会员或院系两级心理部委员。(注:大三学生不参加此次评选。)
“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先进个人、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积极分子”评选范围:全校学生
3.活动的内容及意义:评选“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协会干部、优秀心理协会会员”,“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先进个人、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积极分子”,进一步促进学生心理骨干和心理学爱好者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活动参与的热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是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系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安排。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系要充分发挥宣传推广和展示交流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3.注重实效,突显特色。各系要突出学生主体作用,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组织完成院级活动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并逐渐形成具有各系特色的品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以固化并在全院推广。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系列活动由心理咨询中心主办,各系承办。
2.以上每个项目的具体活动安排会通过“辽石化院心理驿站”微信公众平台和校园网心理咨询中心部门网站发布。
3.以上活动所获荣誉证书及奖品于6月统一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心理咨询中心 金鑫
联系方式:6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