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招生工作人员 “六不准”等规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纪检监察处发布时间:2024-04-11浏览次数:10

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招生工作人员

“六不准”等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省农经校:

为了进一步严肃我校2024单独招生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规范、安全、有序,确保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要求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附件1)、《高校招生“30个不得”禁令》(附件2)和《学院关于发布单招考试录取工作“十个严禁”的通知》(附件3)等三项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教育部“六不准”、“30个不得”禁令和学校“十个严禁”通知等三项规定,迅速将学习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含非在编但在岗的工作人员)全体教职工要从政治上认识加强单招考试工作纪律要求的重要性,层层传导压力,始终站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维护学办学声誉高度学习贯彻并落实“三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二、突出重点问题,加强纪律教育

各部门(单位)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教职工(含非在编但在岗的工作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严格禁止参与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的关于单招考试的培训辅导等活动,严格防范出现损害学形象的情形,坚决杜绝违反“三项规定”情况。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违反单招考试工作纪律行为露头就打,保持从严态势,坚决防止出现违反单招考试工作纪律问题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力度

学院纪委把违反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纪律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将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单招考试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处、绝不手软,确保单招考试期间风清气正。

请各单位于410下午16时前报送传达学习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等规定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纪检监察处邮箱下午18时前,纪检监察处将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报学院纪委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61662(小号)、0416-3212024

邮箱:jjjcc@lnpc.edu.cn

 

附件:1.《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

2.高校招生“30个不得”禁令

3.《学院关于发布单招考试录取工作“十个严禁”的通知

4.传达学习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等规定情况统计表》

 

中共麻豆国产AV超爽剧情系列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4月7               

附件1: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docx附件2:高校招生“30个不得”禁令.docx附件3:关于发布单招考试录取工作“十个严禁”的通知.pdf附件4:传达学习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等规定情况统计表.docx